服務條款
本文件為參考譯本。日文版為正本,如有任何歧異,概以日文版為準。
KINETIC LAB-Link 使用條款
第1條(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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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使用條款(以下稱「本條款」)係規定由 Blotocol Japan 株式會社(以下稱「本公司」)所提供之「KINETIC LAB-Link」或「Kinetic Lab Link」(以下稱「本服務」)之使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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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款適用於使用本服務之所有個人、法人、團體及其他使用者(以下稱「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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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於購買本服務、申請、註冊帳戶、使用專用感測器、存取AI雲端服務,或其他開始使用本服務之時點,視為已同意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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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就本服務另行訂定之說明書、手冊、安全注意事項、FAQ、隱私權政策、依特定商業交易法所為之標示,及其他個別條件,構成本條款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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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款與個別條件之內容有所抵觸時,除個別條件明定優先於本條款者外,以本條款優先適用。
第2條(本服務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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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係在矢田修(矢田接骨醫院院長(大阪府大阪市)・Kinetic Forum 代表)之監修下,將「BC Total Balance System」與專用感測器、AI分析、網際網路雲端、相關內容等相結合而開發之產品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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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由下列全部或一部分所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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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感測器及其他硬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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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雲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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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智慧型手機、瀏覽器、應用程式等之顯示・操作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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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結果、分析結果、建議、推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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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油、B-TUBE及其他相關商品・選購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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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本公司就本服務相關所提供之服務或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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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之具體內容、功能、顯示、分析項目、可使用期間、費用、支援裝置、支援OS、支援範圍及其他條件,由本公司另行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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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得基於服務改善、功能新增、安全性提升、法令因應、AI模型更新、系統維護及其他理由,變更本服務之內容、規格、畫面、分析項目、顯示方式、提供條件等。
第3條(非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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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並非以醫療器材、診斷器材、治療器材、復健醫療器材、疾病預防器材、健康檢查服務、由醫師所為之診療、診斷、治療、指導、處方及其他醫療行為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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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所提供之測量結果、AI分析結果、建議、推薦資訊、內容及其他資訊,係關於使用者身體狀態、動作傾向、平衡傾向等之參考資訊,並不保證醫學上之判斷、診斷、治療方針、疾病之有無、症狀之改善、身體機能之恢復、競技成績之提升及其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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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不得僅憑自行判斷即將本服務之資訊用於醫療上之判斷;如有疾病、疼痛、不適感、身體不適、受傷、既往症及其他身體上之疑慮時,應諮詢醫師或其他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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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不保證因使用本服務而使特定症狀改善、疾病受到預防或治癒、身體機能提升至一定水準、運動成績提升,或產生其他特定效果。
第4條(使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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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時,應以自己之責任及費用準備下列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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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指定或建議之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PC及其他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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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連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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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地址及其他註冊帳戶所需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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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以驅動專用感測器之5V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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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本公司指定之使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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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專用感測器未內建電池,使用者應準備行動電話充電用轉接器、行動電源或其他適當之5V電源,並依本公司之指示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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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使用者所使用之裝置、OS、瀏覽器、通訊環境、電源、周邊設備、設定及其他使用環境所導致之故障、顯示不良、通訊障礙、無法測量、資料傳送失敗、無法使用服務及其他問題,本公司不負責任。但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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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使本公司指定支援裝置、支援OS、建議環境等,亦不保證本服務於所有裝置、OS、瀏覽器、通訊環境均能正常運作。
第5條(不得使用之人・使用時須注意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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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使用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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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醫師禁止運動、伸展、身體操作、姿勢變化、測量行為等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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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急性疾病、重度疼痛、重度暈眩、意識障礙、發燒、感染症及其他身體不適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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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使用感測器、油、管材、接觸零件及其他本服務相關商品,而有發生皮膚問題、過敏、發炎及其他異常之虞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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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理解安全使用本服務所需之說明、注意事項、操作方式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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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經本公司判斷不適合使用本服務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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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事先諮詢醫師或其他專業人士後,以自己之責任使用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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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中或有懷孕可能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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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神經疾病、骨科疾病、慢性疾病及其他既往症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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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後、受傷治療中、復健中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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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者、未成年人、對身體機能有疑慮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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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身體狀態有疑慮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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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務時,應在親權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及監督下使用。
第6條(安全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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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時,應遵守本公司所訂之手冊、安全注意事項、標示、警告、指引及其他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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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不得為下列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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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感到疼痛、暈眩、麻痺、噓心、呼吸急促、心悅、強烈疲勞感、不適感及其他異常之狀態下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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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勉強之姿勢、過度之負荷、急遞之動作,或於危險場所進行測量或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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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飲酒後、使用藥物後、極度疲勞時、睡眠不足時及其他難以安全使用之狀態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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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解、改造、修理專用感測器,或於潮濕狀態下使用、使其過熱、掉落、施加強烈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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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非本公司指定之電源、纜線、周邊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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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火源、高溫多濕、潮濕、粉塵、強磁場,及其他不適合精密儀器之環境中使用或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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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本服務用於原本目的以外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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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中如發生身體異常、疼痛、身體狀況惡化、皮膚問題及其他問題時,使用者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並視需要諮詢醫師或其他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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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使用者違反本條之注意事項而發生損害時,本公司不負責任。但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或依製造物責任法及其他法令本公司應負責任者,不在此限。
第7條(專用感測器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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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保管專用感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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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感測器僅得於本公司指定之方式、用途及環境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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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就專用感測器不得為下列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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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解、改造、解析、還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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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第三人之出借、讓與、轉售、共用、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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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本公司未認可之零件、耗材、電源、纜線、周邊設備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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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商業設施、治療院、健身房、活動等場合對第三人提供或作業務使用。但經本公司另以書面承諾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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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經本公司判斷為不適當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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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專用感測器所需之電源、裝置、通訊費及其他周邊環境相關費用,由使用者負擔。
第8條(硬體保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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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感測器本體之保固期間為自購買日起1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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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保固期間內,在正常使用狀態下專用感測器本體發生故障或瑕疵,且經本公司判斷為初期不良或產品不良時,本公司應依本公司之判斷進行維修、更換、提供替代品或其他相當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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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縱於保固期間內亦不在保固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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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使用者之誤用、疏忽、掉落、衝擊、進水、火災、天災、過電壓、使用不適當之電源、保管不當所致之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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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拆解、改造、非正規維修、使用非本公司指定之零件・周邊設備所致之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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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正常使用所生之磨耗、劣化、刮傷、髟污、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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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材、附屬品、感測器前端零件及其他經本公司認定為耗材者之磨耗・破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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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確認購買紀錄、購買日、係正規購買品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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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經本公司合理判斷不在保固範圍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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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測器前端零件及其他耗材不在保固範圍;發生磨耗、劣化、破損、遺失等情形時,使用者應自費購買更換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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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之保固,於法令認許之範圍內,以專用感測器本體之維修、更換或替代處理為內容,並不補償使用者之所失利益、間接損害、特別損害、資料滅失、無法使用期間中之損害及其他損害。但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或依製造物責任法及其他法令本公司應負責任者,不在此限。
第9條(AI雲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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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雲端服務係基於專用感測器及其他輸入資訊,提供身體平衡、動作傾向、訓練建議及其他參考資訊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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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AI雲端服務,須符合本公司所訂之使用契約、帳戶註冊、使用費之支付、網際網路連線環境、支援裝置及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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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之分析結果可能因輸入資料、使用環境、感測器狀態、通訊狀態、演算法、AI模型、使用者之操作方式及其他因素而有所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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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不保證AI分析結果之完整性、正確性、最新性、有用性、特定目的適合性、再現性、持續性、符合使用者之期待,或特定成果之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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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應將AI分析結果作為參考資訊使用;就有關身體之重要判斷、醫療上之判斷、訓練強度之判斷及其他對身體造成影響之判斷,應以自己之責任審慎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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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得為服務改善、精度提升、功能新增、安全性提升等目的,變更AI模型、分析邏輯、顯示內容、推薦內容、評分方式及其他AI雲端服務之規格。於此情形,過去之分析結果與將來之分析結果可能不一致。
第10條(訂閱・預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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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雲端服務以月費制、年費制、多年契約、預付制,或其他本公司所訂之方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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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費、契約期間、續約條件、支付方式、解約方式、退款條件、活動條件及其他交易條件,依本公司另行標示或通知之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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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未於契約期間屆滿前完成本公司所定之續約手續或追加購買時,AI雲端服務於契約期間屆滿時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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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閱為自動續約方式時,使用者同意除於本公司所定期限前辦理解約手續外,契約將以相同條件或本公司所標示之條件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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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預付方式時,已購買之使用期間或使用權,除法令上必要或經本公司另行認可者外,不得退款、兌換現金、返還、延長期間或移轉至其他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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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違反本條款時,本公司得於使用期間中亦停止AI雲端服務之使用、停止帳戶、解除契約及採取其他必要措施。於此情形,除法令上必要者外,本公司不退還已支付之費用。
第11條(帳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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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應以自己之責任妥善管理ID、密碼、驗證資訊、註冊電子郵件地址及其他帳戶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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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不得將帳戶、使用權、剩餘期間、測量資料、分析結果及其他關於本服務之權利或資訊,對第三人出借、共用、讓與、買賣、變更名義、提供擔保或為其他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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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帳戶資訊管理不當、使用上之過失、第三人使用、非法存取及其他可歸責於使用者之事由所生之損害,本公司不負責任。但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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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知悉帳戶資訊之外洩、遭竊、遭不當使用及其他異常時,應立即聯絡本公司。
第12條(資料之取得・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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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同意本公司於提供本服務所必要之範圍內,取得、保存、分析、利用下列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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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電子郵件地址、地址、電話號碼、支付資訊及其他註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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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專用感測器所取得之測量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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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平衡、動作傾向、使用紀錄、操作紀錄、分析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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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資訊、OS、瀏覽器資訊、IP位址、日誌資訊、Cookie及其他技術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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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內容、問卷回覆、客服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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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為提供、改善、安全管理本服務所必要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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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將所取得之資訊用於下列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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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之提供、本人確認、帳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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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AI分析、結果顯示、報告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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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費之請款、結算、契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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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之回覆、支援、瑕疵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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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改善、品質提升、研究開發、AI模型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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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資料、匿名加工資訊或加工為無法識別個人形式之資料之製作及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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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品、相關服務、活動、合作、廣告、展演等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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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使用、違反條款、事故、資安事件之防止及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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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法令、行政機關、法院及其他公務機關之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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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隨於上述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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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就個人資料之處理,依另行訂定之隱私權政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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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所取得之身體相關資料,依其內容可能屬於須審慎處理之資訊。本公司將依適用法令及隱私權政策,採取必要之安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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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理解並同意,基於本服務之性質,身體資料及測量資料將透過網際網路傳送至本公司或本公司所使用之雲端環境。
第13條(第三人提供・委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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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依法令規定、經使用者同意、於必要範圍內交由業務委託對象處理,及其他隱私權政策所定之情形外,本公司不將使用者之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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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得於提供本服務所必要之範圍內,將業務委託予雲端業者、支付業者、配送業者、客服業者、系統開發業者、廣告投放業者及其他外部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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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前項情形,本公司應對受託對象進行必要且適當之監督。
第14條(測量結果・分析結果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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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結果、分析結果、分數、推薦建議、報告及其他由本服務所顯示之資訊,係基於測量時點之輸入資料等之參考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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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結果或分析結果可能因使用者之測量姿勢、測量環境、感測器之設置狀態、通訊狀況、裝置效能、身體狀態、輸入資訊之正確性及其他因素而有所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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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就測量結果或分析結果,不保證其完整性、正確性、醫療上之有效性、對特定目的之適合性,或與使用者期待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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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基於測量結果或分析結果進行訓練、身體操作、運動、施術、治療、競技活動及其他行為時,應以自己之責任注意安全。
第15條(選購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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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油、B-TUBE及其他選購產品,並非藥品、醫藥部外品、醫療器材、治療器具,亦非以疾病之診斷・治療・預防為目的。但個別商品依法令另有標示或核准等情形者,依其標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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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於使用選購產品前,應確認成分、材質、使用方式、注意事項、禁忌事項、有無過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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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中或使用後如發生搔癢、發紅、濕疹、疼痛、不適感、身體不適及其他異常時,使用者應立即停止使用,並視需要諮詢醫師或其他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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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使用者違反使用方式、注意事項、保管方式所生之損害,本公司不負責任。但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或依製造物責任法及其他法令本公司應負責任者,不在此限。
第16條(禁止事項)
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時,不得為下列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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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法令、公序良俗、本條款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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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或傳送虛偽、不正確、令人誤解之資訊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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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第三人使用本服務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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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帳戶、使用權、專用感測器、分析結果等出借、讓與、販售、共用予第三人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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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本服務用於醫療行為、診斷、治療、施術、復健、健康檢查及其他本公司未認可之業務目的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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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本公司事前承諾,將本服務用於對第三人提供之事業、設施、活動、講座、顧問諮詢、施術、訓練等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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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解、解析、改造、還原工程專用感測器、軟體、AI雲端服務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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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服務之系統、伺服器、網路造成過度負荷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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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存取、破解、爬取、資料擷取、規避資安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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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本公司、其他使用者、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隱私、名譽、信用及其他權利利益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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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本服務營運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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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反社會勢力提供利益及其他類此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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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經本公司判斷為不適當之行為
第17條(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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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服務之軟體、AI模型、演算法、分析邏輯、畫面、設計、文字、圖片、影片、聲音、標誌、商標、專門技術、資料庫、手冊、內容及其他一切智慧財產權,均歸屬於本公司或正當權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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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僅得於使用本服務所必要之範圍內使用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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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承諾,使用者不得重製、轉載、變更、改作、販售、散布、公開傳輸、出借、再授權、解析、商業利用本服務或本服務所含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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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使用者關於本服務向本公司提供之意見、要求、提案、回饋等,本公司得為服務改善、商品開發、廣告宣傳及其他目的無償且自由地利用。
第18條(服務之停止・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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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本公司得停止、中斷、限制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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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系統、伺服器、通訊線路、雲端環境、AI模型等之維護、檢查、更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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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障礙、瑕疵、事故、資安事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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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地震、雷擊、火災、風水災、停電、感染症、戰爭、暴動、法令修正、行政指導、第三人服務停止及其他不可抗力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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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違反本條款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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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經本公司判斷難以或不適當繼續提供本服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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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前項停止或中斷本服務時,應盡力於合理範圍內事前通知。但緊急情形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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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因本條所定本服務之停止、中斷、限制而致使用者發生損害,本公司亦不負責任。但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第19條(服務內容之變更・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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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得基於營運上、技術上、法令上及其他理由,變更、新增、廢止或終止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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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終止本服務全部時,為儘量避免造成各位使用者之不便,原則上應於終止之3個月以上前,以本公司所定之方式通知。但有緊急且不得已之事由時,不在此限。又,甚為抱歉,關於服務終止所生使用費之退還或其他補償,原則上恕難處理,敬請事先諒察(法令上必要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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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因本服務之變更、新增、廢止或終止而致使用者發生損害,本公司亦不負責任。但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第20條(停止使用・解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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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本公司得不經事前通知,採取停止帳戶、停止使用、刪除資料、解除契約及其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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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本條款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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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資訊有虛偽、誤載、不完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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怠於支付使用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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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明有不當使用、危險使用、未經同意提供予第三人及其他不適當使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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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公司、其他使用者、第三人造成損害或有此之虞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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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本公司判斷屬於反社會勢力或與之有所牽連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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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經本公司判斷不適合繼續使用本服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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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依前項停止使用或解除契約,使用者仍不免除已發生之支付義務及其他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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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因本條所定措施而致使用者發生損害,本公司亦不負責任。但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第21條(退貨・換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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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之退貨、換貨、取消、退款、解除契約之相關條件,依本公司另行訂定之退貨政策、依特定商業交易法所為之標示、銷售頁面及其他標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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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專用感測器、耗材、選購產品及其他物品,如已開封、已使用,或有可歸責於使用者之髟污・破損・缺件時,本公司得不接受退貨或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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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AI雲端服務及其他數位服務,於開始使用後或授予使用權後,不接受取消、退款、變更期間。但法令上必要或經本公司另行認可者,不在此限。
第22條(免責及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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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產品及服務之一切責任由本公司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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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就本服務不保證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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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之身體狀態、健康狀態、競技成績、生活習慣、姿勢、動作、表現等獲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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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結果、分析結果、AI建議為完整、正確、最新、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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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隨時得以不中斷、安全、無錯誤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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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使用者之裝置、通訊環境、電源、周邊設備上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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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符合使用者之特定目的或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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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或無法使用本服務所生之損害,除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本公司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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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有前項規定,本公司應負責任時,其責任亦以通常且直接之損害為限,就特別損害、間接損害、所失利益、事業機會之喪失、資料滅失、精神上損害及其他衍生性損害不負責任。但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關於生命・身體之損害,或依製造物責任法及其他法令本公司不得免責之情形,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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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對使用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時,其賠償金額以使用者就該損害發生原因之本服務於最近12個月間向本公司支付之使用費總額為上限。但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關於生命・身體之損害,或依製造物責任法及其他法令本公司不得免責之情形,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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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違反本條款,或因不適當使用本服務而對本公司、其他使用者、第三人造成損害時,使用者應賠償該損害。
第23條(排除反社會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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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聲明並保證自己不屬於反社會勢力,且與反社會勢力無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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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違反前項時,本公司得不經事前通知,採取停止使用本服務、解除契約及其他必要措施。
第24條(條款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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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下列情形得變更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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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符合使用者一般利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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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未違反本條款之目的,且依變更之必要性、變更後內容之相當性及其他情事觀之為合理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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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修正、行政指導、服務內容變更、資安因應及其他經本公司判斷有必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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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變更本條款時,應以於本公司網站公告、電子郵件通知、於本服務上顯示及其他適當方式,周知變更後之內容及生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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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於變更後生效日以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已同意變更後之本條款。但法令上須經使用者個別同意時,本公司應以所定方式取得同意。
第25條(通知・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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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對使用者之通知,以於本服務上顯示、於本公司網站公告、傳送至註冊電子郵件地址,或其他本公司認為適當之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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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之註冊資訊發生變更時,應迅速以本公司所定之方式辦理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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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因註冊資訊不完備、未完成變更、電子郵件接收設定及其他使用者方之事由致通知未能送達,仍視為通知已於通常應送達之時點送達。
第26條(權利義務讓與之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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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承諾,使用者不得將本條款上之地位、權利、義務、帳戶、使用權、剩餘期間及其他關於本服務之一切權利義務,對第三人讓與、出借、承繼、提供擔保或為其他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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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將關於本服務之事業以讓與、公司分割、合併或其他方式使第三人承繼時,本公司得將本條款上之地位、權利義務、使用者資訊及其他關於本服務之資訊移轉予該承繼對象。
第27條(可分性)
本條款之任一條款或其一部,縱因法令或法院之判斷而被認定為無效或無法執行,本條款其餘條款及該條款之其餘部分仍繼續
具有效力。
第28條(準據法・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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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款之準據法為日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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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本服務或本條款,使用者與本公司間發生爭議時,以東京地方裁判所為第一審之專屬合意管轄法院。但關於消費者契約,法令上認有其他管轄者,依該法令辦理。
附則
本條款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Blotocol Japan 株式會社
聯絡方式(網路表單):https://www.blotocol.com/contact
所在地:東京都 澁谷區 澁谷三丁目1番9號 Yazawa大樓4樓
